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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近意远网 4795 2025-04-05 13:13:07

5、依据相对人正确意见与正当诉求作出行政决定的义务。

③行政主体与不具备行政法规范所规定的特别条件或资格的私人缔结契约的。⑩契约具有其他明显且重大违法情形的(蔺耀昌:《行政契约效力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页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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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颜师古注:约,要也,谓言契也。[59]契约性权利主要表现为:①对是否订立行政合同以及合同具体内容等有一定的选择权。[12]但一般认为,行政合同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这三个理由都不能成立。Justice William O.Douglass Comment in Joint Anti-Fascist Refugee Comm. v. Mcgrath, Se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Reports(95 Law. Ed. Oct. 1950 Term),The Lawyers Co-operative Publishing Company, 1951, p.858.[2]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并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明确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

行政合同行为生效后,也会因不具备有效要件,依具体情形而溯及既往或非溯及既往地失去全部或部分效力。由契[4]而治,行政合同[5]是最为典型的实践形态。宪法序言还肯定了作为协商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为了落实宪法的规定和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要研究建立健全公民政治参与的法律机制。近几年来,在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立法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的采用,扩大了立法公开性和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民主和公民政治参与,也作了规定。2006年《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和2008年通过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具有示范性意义。

为保障公民政治参与,各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直接和间接参与政治的形式。在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情况下,对国家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性的强调,压抑了公民意见和利益诉求的表达,公民不是为了某种具体的利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而往往出于政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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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都对公民的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以及地方自治,作了明确规定。1979年《选举法》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建立健全公民意见表达机制、建立必要的民主形式、畅通法定的利益诉求渠道,有利于公民依法、理性、有序的政治参与。有的地方如采用旁听人大会议、市民评议政府及工作部门、选民听取人大代表述职、选民评议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等形式,加强公民参与监督工作或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

亨廷顿认为:较高水平的政治参与常常导致国民产品更平等的分配。根据宪法、有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居民和村民有权选举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此外,人民应有充分的权利获取政治信息、充分表达意见。

1982年宪法在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时,对公民政治参与作了明确肯定。根据《价格法》第22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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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和2008年通过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具有示范性意义。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的行政决策程序。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众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政治,表达利益诉求。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公民政治参与,直接关系到个人之间经济政治利益的平衡,并影响个人利益格局的调整。宪法序言还肯定了作为协商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有些国家,在实行代议性政府制度的同时,也采取某种直接的民主形式,如除选举代表或议员外,公民还可行使复决与罢免、创制权、公民投票权等。

再次,要通过立法切实落实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宪法规定。公民政治参与是政治民主化的具体表现。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并提出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任务。我们不能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人民只能在某些人的管理下享有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权利。

为了落实宪法的规定和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要研究建立健全公民政治参与的法律机制。2007年国务院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而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法律依据。

政府通过制度安排,了解人民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确保人民意愿的实现。近几年来,在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立法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的采用,扩大了立法公开性和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等,还将征求意见作为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的必经程序。在国家立法出台前,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不抵触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地方立法,并推动全国性立法的早日出台,逐步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

【注释】[1]亨廷顿?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华夏出版社,1989,21.[2]毛泽东.会见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的讲话(1944年6月12日)(J).毛泽东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3]张晋藩.纪念辛亥革命百年的几点感悟(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04[4]叶剑英.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J).1978-03-05. 进入专题: 公民政治参与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研究员。

如《日本国宪法》和《地方自治法》中规定,除由居民选举产生议会和首长(自治团体),通过他们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务外,居民自身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查请求权,解散议会请求权,对首长、议员和其他公务员的解职请求权,居民诉讼,请求制定、废改条例权,居民投票等。公民参与有利于科学决策。

为保障公民政治参与,各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直接和间接参与政治的形式。但在旧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并没有真正实现。

选民可以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提出异议,可以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依法监督选举投票,对不称职的代表依法罢免等等。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是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个权利,就没有工作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摘要】国家权力来源于全体人民,这是民主制度最核心的内容和本质特征。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一些国家机关在行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职权过程中,积极探索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形式。

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通过协商沟通意见,让各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有利于政府政策能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体现各方的利益。在我国,公民除了有权选举人大代表并经人大选举和决定政府官员之外,还可以依法选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1982年宪法对公民政治参与也有明文或隐含的规定。亨廷顿认为:较高水平的政治参与常常导致国民产品更平等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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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12:51

[12]但一般认为,行政合同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

2025-04-05 12:50

公民政治参与,直接关系到个人之间经济政治利益的平衡,并影响个人利益格局的调整。

2025-04-05 11:38

[17]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施行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1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2025-04-05 11:28

我们过早地封死了理解八二宪法或者中国宪政的科学的路径,而把一种规范的预设当做我们的出发点来要求现实,要求我们的权力结构,要求八二宪法的整体生命去适应学者们过分窄化的、由西方比较宪法所带来的理想图景。

2025-04-05 10:46

黄宗羲虽然出于阳明之学,但是晚年深造有得,颇悟良知之非,谨守慎独之义,所著《孟子师说》并不全用阳明的说法,而称朱子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可见其倾向。